韩国个人旅游签证(5年多次) 基本资料 护照原件 护照原件(有效期6 个月以上),护照尾页亲笔签名。旧护照原 件。 照片 2 张两寸白底彩照(近 6 个月拍摄) 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户口簿 户口本全部复印件 申请表 申请表需要填写完整,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 签证结果。 经济材料 (可以不提供但是使馆有权利要求候补) 建议提供1-2 项 以下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中任意2 份原件 ① 最近六个月银行卡对账明细单原件(最近六个月,加盖银行公 章并显示户名,截止申请日20天内) ② 最近六个月信用卡对账明细单原件※ 提交的复印件或邮件打印件需经银行确认(加盖银行公章) ③ 最近六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 ④ 最近六个月社保明细单原件 ⑤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年多次/加急 签发对象,请对号入座 1. 大学(包括专科)讲师等教员或中小学教师※ 副教 授及以上职称持有者可申请10 年多次签证 1. 教员、教师资格证原件、复印件 2. 在职证明材料 1 项 2. 外交机构馆长承认的著名艺术家、艺人及运动员 1. 特定团体(协会等)会员证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3. 曾作为团体观光游客的旅行社领队访问过韩国 3 次 以上且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者 1. 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需有公司公章) 2. 领队证复印件 3. 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:签证页及出入境章复印件 4. 访问过韩国等且无非法滞留等犯罪记录者※ 属于免签入境韩国(包括登陆许可)的情况不算做有效访韩记录※ 2016.1.27 日前,曾持团体签证、个别保证签 证访韩者可申请多次签证 1. 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:签证页及出入境章复印件 ※持团体签证、个别保证签证访韩者可能被另行要求提交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5. 持医疗观光签证访韩记录者 ※ 需在韩国医院交纳诊疗费超 200 万韩元以上(近 1 年内) 1. 医疗观光签证页复印件 2. 医院诊疗费小票复印件 6. 能证明个人资产达 200 万元以上者(房地产、金融资 产及本人所有企业) 1. 资产证明材料(营业执照,房产证及正规发票,银行存款证明等) 7. 中国公务员或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 ◦ 公务员 1. 在职证明书(标明是否为公务员) 2◦.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需盖单位公章)公务普通护照持有者提交基本材料 8. 在韩国投资 100 万美元(10 亿韩元)以上的企业的职员 1. 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需有公司公章) 2. 投资证明材料9. 定期通航于韩国的航空、船运公司职员- 包括定期、包机、不定期等 1. 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需有公司公章) 10. 1)支付宝芝麻分≥780 的优质用户 2)银联贵宾信用卡持有人(含白金卡∙钻石卡) 1)芝麻签证报告打印 ※芝麻签证报告可在支付宝 APP 自行下载 (芝麻信用→芝麻超能力→速办→材料减免→选择“韩国”→下载信用评价报告) 2)银联信用卡正面复印件(须含有完整卡号、持卡人姓名和信用卡等级)及最近 3 个月月度账单. 信用卡复印件及银行开具的持卡证明 11. 月收入 5,000 元(年收入 60,000 元)以上的人员 1. 最近 6 个月(1 年)的收入证明材料(工资卡的对账明细单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) 12. 未满 17 周岁者或年满55 周岁以上者 备注:不含17 岁与 55 岁人员 13: 四年制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1. 在校或毕业证明材料 -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.chsi.com.cn 的电子认证材料 ※ 在校生提交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※ 2001 年之前毕业者提交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14. 中国企业联合会选定的 500 强企业的处级以上人员或工作满6 个月的在职人员 ※ 中国企业联合会选定企业名单请参照 www.cec-ceda.org.cn 1. 在职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需公司公章) 2. 以下材料任选其一 ①工资卡账单明细原件(最近六个月) ②社保明细单原件(最近六个月) ③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(最近六个月) 15. 持有韩国国内公寓式酒(Condominium)会员卡的人员(韩币 3000 万以上) 1. 公寓式酒店会员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6. 短期访问(C-3)多次往返有效签证持有者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※ 以下多次签证持有者除外 - C-3-8 多次签证持有者 - 未满 17 周岁者或年满 60 周岁以上者 - 四年制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※ 双重国籍者另循指定方针 1.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. 多次签证持有者的签证页面复印件 17.曾持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ECD)国家(团体签证除外)签证者,并且有过访问(OECD)国家的经历者 1. 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 - 签证页及出入境章复印件等 ※ 此政策认证以下 22 个 OECD 国家奥地利,比利时,丹麦,法国,德国,希腊,冰岛,爱尔兰,意大利,卢森堡,荷兰,新西兰,挪威,葡萄 牙,西班牙,瑞典,瑞士,英国,美国,加拿大,澳大利亚,芬兰 2)施行 日期:2018. 1. 1.起 18.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苏州、南京、杭州、宁波、广州、深圳、厦门、武汉、长沙、青岛、重庆户籍者 1. 户口本复印件 2. 第 2 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(审查期间由领事馆保管) 3.暂住证明材料 在职证明材料(择一即可) ① 在职证明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需盖单位公章) ② 工资卡账单明细原件(最近六个月) ③ 社保明细单原件(最近六个月) ④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(最近六个月) 暂住证明材料(择一即可) ① 有效期内的居住证(暂住证)原件及复印件(签发两个月以上) ② 现居地银行账户对账明细单原件(需显示开户行及交易地区,近三个月以上) ③ 现居地手机卡话费缴费发票原件(认可电子发票,近三个月以上) ④ 现居地社保明细单原件(近三个月以上,显示基数) ⑤ 现居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(近三个月以上) ※ 户口所在地非我馆管辖区域时须提交暂住证明材料 |